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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發(fā)布1999.05.14發(fā)布2000.01.01實施
前言
本標準是在原國家標準GB 11614-1989《浮法玻璃》的基礎上進行修訂的。
GB11614-1989《浮法玻璃》國家標準分為優(yōu)等品、一級品、合格品,本標準在修訂時按照浮法玻璃的使用用途進行了分類,分為制鏡級、汽車級和建筑級,并按不同的用途確定了不同的質量指標,以利于用戶進行選擇,更好地滿足了用戶的需要。
在技術要求上,本標準參考了JIS R3202:1996《浮法和磨光平板玻璃》和EN572-2:1994《浮法玻璃》標準,尺寸和厚度允許偏差比原國家標準有所提高,外觀質量指標嚴于日本和歐洲標準的規(guī)定。同時,增加了玻璃對角線差的要求,檢驗方法也做了增加和適當修改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代替GB11614-1989。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提出。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秦皇島玻璃研究設計院歸口并負責解釋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標準化研究所、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秦皇島玻璃研究設計院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武慶濤、王玉蘭、譚景亞、劉志付、田純祥
1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無色透明浮法玻璃的分類、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制鏡、汽車和建筑等使用的浮法玻璃。
2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較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1216-1985外徑千分尺(neq ISO 3611:1978)GB/T 2680-1994建筑玻璃可見光透射比、太陽光直接透射比、太陽能總透射比、紫外線透射比及有關窗玻璃參數(shù)的測定(neq ISO 9050:1990)GB/T 8170-1987數(shù)值修約規(guī)則JB/T 7979-1995塞尺
3分類
3.1浮法玻璃按用途分為制鏡級、汽車級、建筑級。
3.2浮法玻璃按厚度分為以下種類:2mm、3mm、4mm、5mm、6mm、8mm、10mm、12mm、15mm、19mm。
4要求
4.1浮法玻璃應為正方形或長方形。其長度和寬度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規(guī)定。
表1尺寸允許偏差(mm)
厚度尺寸允許偏差
尺寸小于3000尺寸3000-5000
2,3,4±2-
5,6±3
8,10+2,-3+3,-4
12,15±3±4
19±5±5
4.2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規(guī)定,同一片玻璃厚薄差,厚度2mm、3mm為0.2mm;厚度4mm、5mm、6mm、8mm、10mm、0.3mm。
4.3建筑級浮法玻璃的外觀質量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
表2厚度允許差(mm)
厚度允許偏差
2,3,4,5,6±0.2
8,10±0.3
12±0.4
15±0.5
19±1.0
表3建筑級浮法玻璃外觀質量
缺陷種類質量要求
氣泡
長度,L, 0.5mm≤L≤1.5mm長度,L, 1.5mm〈L≤3.0mm長度,L, 3.0mm〈L≤5.0mm長度,L, L〉5.0mm
5.5×S,個1.1×S,個0.44×S,個0,個
夾雜物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, 0.5mm≤L≤1.0mm長度,L,1.0mm〈L≤2.0mm長度,L ,2.0mm〈L≤3.0mm長度,L, L〉3.0mm
5.5×S,個1.1×S,個0.44×S,個0,個
點狀缺陷密集度長度大于1.5mm的氣泡和長度大于1.0mm的夾雜物;氣泡與氣泡、夾雜物與夾雜物或氣泡與夾雜物的間距應大于300mm
線道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劃傷長度和寬度允許范圍及條數(shù)
寬0.5mm,長60mm,3×S,條
光學變形入射角:2mm 40°;3mm 45°;4mm以上50° 表面裂紋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斷面缺陷爆邊、凹凸、缺角等不應超過玻璃板的厚度
注:S為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,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氣泡、夾雜物的個數(shù)及劃傷條數(shù)范圍為各系數(shù)與S相乘所得的數(shù)值,應按GB/T 8170修約至整數(shù)
4.4汽車級浮法玻璃厚度以2mm、3mm、4mm、5mm、6mm為主。其外觀質量應符合表4的規(guī)定。
4.5制鏡級浮法玻璃厚度以2mm、3mm、5mm、6mm為主。其外觀質量應符合表5的規(guī)定。
4.6浮法玻璃對角線差應不大于對角線平均長度的0.2%。
4.7浮法玻璃彎曲度不應超過0.2%。
4.9對有特殊要求的浮法玻璃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表4汽車級浮法玻璃外觀質量
缺陷種類質量要求
氣泡
長度,L,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, 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, 1.0mm〈L≤1.5mm長度,L, L〉1.5mm
3×S,個2×S,個0.5×S,個0,個
夾雜物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,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,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, L〉1.5mm
2×S,個1×S,個0,個
點狀缺陷密集度長度大于1.0mm的氣泡和長度大于0.5mm的夾雜物;氣泡與氣泡、夾雜物與夾雜物或氣泡與夾雜物的間距應大于300mm
線道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劃傷長度和寬度允許范圍及條數(shù)
寬0.2mm,長40mm,2×S,條
光學變形入射角:2mm 45°;3mm 45°;4mm以上50° 表面裂紋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斷面缺陷爆邊、凹凸、缺角等不應超過玻璃板的厚度
注:S為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,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氣泡、夾雜物的個數(shù)及劃傷條數(shù)范圍為各系數(shù)與S相乘所得的數(shù)值,應按GB/T 8170修約至整數(shù)
表5制鏡級浮法玻璃外觀質量
缺陷種類質量要求
氣泡2mm玻璃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3mm、5mm、6mm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 0.5mm≤L≤1.0mm長度,L 1.0mm〈L≤1.5mm長度,L L>1.5mm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 1.0mm〈L≤1.5mm長度,L L〉1.5mm
2×S,個1×S,個0.5×S,個0,個3×S,個2×S,個0.5×S,個0,個
夾雜物2mm玻璃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3mm、5mm、6mm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, 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 L>1.0mm長度,L 0.3mm〈L≤0.5mm長度,L 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 L〉1.0mm
2×S,個0.5×S,個0,個1×S,個0.5×S,個0,個
點狀缺陷密集度長度大于0.5mm的氣泡及夾雜物的間距應大于300mm
線道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劃傷長度和寬度允許范圍及條數(shù)
寬0.1mm,長30mm,2×S,條
光學變形入射角:2mm 45°;3mm 55°;5mm、6mm 60° 表面裂紋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斷面缺陷爆邊、凹凸、缺角等不應超過玻璃板的厚度
注:S為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,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氣泡、夾雜物的個數(shù)及劃傷條數(shù)允許范圍為各系數(shù)與S相乘所得的數(shù)值,應按GB/T 8170修約至整數(shù)
厚度,mm 可見光透射比,%
289
388
487
586
684
882
1081
1278
1576
1972
5檢驗方法
5.1尺寸測定
用較小刻度為1mm的鋼卷尺,測量兩條平行邊的距離
5.2厚度測定
用符合GB/T 1216規(guī)定的精度為0.01mm的外徑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儀器,在距玻璃板邊15mm內的四邊中點測量.同一片玻璃厚薄差為四個測量值中較大值與較小值之差.
5.3外觀質量測定
5.3.1氣泡、夾雜物、線道、劃傷及表面列紋測定在不受外界光線的影響下,如圖1所示,將試樣玻璃垂直放置在距屏幕(安裝有數(shù)支40W、間距為300mm的平行熒光燈,并且是黑色無光澤屏幕)600mm的位置,打開熒光燈,距試樣玻璃600mm處下面進行觀察。氣泡、夾雜物的長度測定用放大10倍、精度為0.1mm的讀數(shù)顯微鏡測定。
5.3.2光學變形測定
如圖2所示,試樣按拉引方向垂直放置,視線透過試樣觀察屏幕條紋,首先讓條紋明顯變形,然后慢慢轉動試樣直到變形消失。記錄此時的入射角度。
5.3.3斷面缺陷測定用鋼直尺測定爆邊、凹凸較大部位與板邊之間的距離。缺角沿原角等分線向內測量。
如圖3所示
5.4對角線差測定用較小刻度為1mm的鋼卷尺,測量玻璃板對應角頂點之間的距離。
5.5可見光透射比測定浮法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按GB/T 2680進行測定。
5.6彎曲度測定將玻璃垂直放置,不施加外力,沿玻璃表面任意放置長1000mm的鋼直尺,用符合JB/T 7979-1995塞尺測量直尺邊與玻璃板之間的較大間隙。
6.檢驗規(guī)則
6.1玻璃出廠必須檢驗第4章要求規(guī)定的所有項目。
6.2產(chǎn)品檢驗按表(7)規(guī)定的玻璃批量和抽樣數(shù)隨機取樣。
表7抽樣表
批量范圍樣本大小合格判定數(shù)不合格判定數(shù)
≤50812
51~901323
91~1502034
151~2803256
281~5005078
501~1000801011
6.3判定規(guī)則
6.3.1一片玻璃檢驗結果,各項指標均達到該等級的要求為合格。
6.3.2一批玻璃檢驗結果,若不合格片數(shù)大于或等于表7不合格判定數(shù),則認為該批產(chǎn)品不合格。
7.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7.1玻璃應用木箱或集裝箱(架)包裝,箱(架)應便于裝卸、運輸。每箱(架)的包裝數(shù)量應與箱(架)的強度相適應。一箱(架)應裝同一厚度、尺寸、級別的玻璃,玻璃之間應采取防護措施。
7.2包裝箱(架)應附有合作證,標明生產(chǎn)廠名或商標、玻璃級別、尺寸、厚度、數(shù)量、生產(chǎn)日期、本標準號和輕搬正放、易碎、防雨怕濕的標志或字樣。
7.3運輸時應防止箱(架)傾倒滑動。在運輸和裝卸時需有防雨措施。
7.4玻璃必須貯存在不結露或有防雨設施的地方。
國家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發(fā)布1999.05.14發(fā)布2000.01.01實施
前言
本標準是在原國家標準GB 11614-1989《浮法玻璃》的基礎上進行修訂的。
GB11614-1989《浮法玻璃》國家標準分為優(yōu)等品、一級品、合格品,本標準在修訂時按照浮法玻璃的使用用途進行了分類,分為制鏡級、汽車級和建筑級,并按不同的用途確定了不同的質量指標,以利于用戶進行選擇,更好地滿足了用戶的需要。
在技術要求上,本標準參考了JIS R3202:1996《浮法和磨光平板玻璃》和EN572-2:1994《浮法玻璃》標準,尺寸和厚度允許偏差比原國家標準有所提高,外觀質量指標嚴于日本和歐洲標準的規(guī)定。同時,增加了玻璃對角線差的要求,檢驗方法也做了增加和適當修改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代替GB11614-1989。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提出。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秦皇島玻璃研究設計院歸口并負責解釋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標準化研究所、國家建筑材料工業(yè)局秦皇島玻璃研究設計院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武慶濤、王玉蘭、譚景亞、劉志付、田純祥
1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無色透明浮法玻璃的分類、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制鏡、汽車和建筑等使用的浮法玻璃。
2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較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1216-1985外徑千分尺(neq ISO 3611:1978)GB/T 2680-1994建筑玻璃可見光透射比、太陽光直接透射比、太陽能總透射比、紫外線透射比及有關窗玻璃參數(shù)的測定(neq ISO 9050:1990)GB/T 8170-1987數(shù)值修約規(guī)則JB/T 7979-1995塞尺
3分類
3.1浮法玻璃按用途分為制鏡級、汽車級、建筑級。
3.2浮法玻璃按厚度分為以下種類:2mm、3mm、4mm、5mm、6mm、8mm、10mm、12mm、15mm、19mm。
4要求
4.1浮法玻璃應為正方形或長方形。其長度和寬度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規(guī)定。
表1尺寸允許偏差(mm)
厚度尺寸允許偏差
尺寸小于3000尺寸3000-5000
2,3,4±2-
5,6±3
8,10+2,-3+3,-4
12,15±3±4
19±5±5
4.2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規(guī)定,同一片玻璃厚薄差,厚度2mm、3mm為0.2mm;厚度4mm、5mm、6mm、8mm、10mm、0.3mm。
4.3建筑級浮法玻璃的外觀質量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
表2厚度允許差(mm)
厚度允許偏差
2,3,4,5,6±0.2
8,10±0.3
12±0.4
15±0.5
19±1.0
表3建筑級浮法玻璃外觀質量
缺陷種類質量要求
氣泡
長度,L, 0.5mm≤L≤1.5mm長度,L, 1.5mm〈L≤3.0mm長度,L, 3.0mm〈L≤5.0mm長度,L, L〉5.0mm
5.5×S,個1.1×S,個0.44×S,個0,個
夾雜物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, 0.5mm≤L≤1.0mm長度,L,1.0mm〈L≤2.0mm長度,L ,2.0mm〈L≤3.0mm長度,L, L〉3.0mm
5.5×S,個1.1×S,個0.44×S,個0,個
點狀缺陷密集度長度大于1.5mm的氣泡和長度大于1.0mm的夾雜物;氣泡與氣泡、夾雜物與夾雜物或氣泡與夾雜物的間距應大于300mm
線道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劃傷長度和寬度允許范圍及條數(shù)
寬0.5mm,長60mm,3×S,條
光學變形入射角:2mm 40°;3mm 45°;4mm以上50° 表面裂紋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斷面缺陷爆邊、凹凸、缺角等不應超過玻璃板的厚度
注:S為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,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氣泡、夾雜物的個數(shù)及劃傷條數(shù)范圍為各系數(shù)與S相乘所得的數(shù)值,應按GB/T 8170修約至整數(shù)
4.4汽車級浮法玻璃厚度以2mm、3mm、4mm、5mm、6mm為主。其外觀質量應符合表4的規(guī)定。
4.5制鏡級浮法玻璃厚度以2mm、3mm、5mm、6mm為主。其外觀質量應符合表5的規(guī)定。
4.6浮法玻璃對角線差應不大于對角線平均長度的0.2%。
4.7浮法玻璃彎曲度不應超過0.2%。
4.9對有特殊要求的浮法玻璃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表4汽車級浮法玻璃外觀質量
缺陷種類質量要求
氣泡
長度,L,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, 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, 1.0mm〈L≤1.5mm長度,L, L〉1.5mm
3×S,個2×S,個0.5×S,個0,個
夾雜物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,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,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, L〉1.5mm
2×S,個1×S,個0,個
點狀缺陷密集度長度大于1.0mm的氣泡和長度大于0.5mm的夾雜物;氣泡與氣泡、夾雜物與夾雜物或氣泡與夾雜物的間距應大于300mm
線道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劃傷長度和寬度允許范圍及條數(shù)
寬0.2mm,長40mm,2×S,條
光學變形入射角:2mm 45°;3mm 45°;4mm以上50° 表面裂紋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斷面缺陷爆邊、凹凸、缺角等不應超過玻璃板的厚度
注:S為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,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氣泡、夾雜物的個數(shù)及劃傷條數(shù)范圍為各系數(shù)與S相乘所得的數(shù)值,應按GB/T 8170修約至整數(shù)
表5制鏡級浮法玻璃外觀質量
缺陷種類質量要求
氣泡2mm玻璃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3mm、5mm、6mm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 0.5mm≤L≤1.0mm長度,L 1.0mm〈L≤1.5mm長度,L L>1.5mm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 1.0mm〈L≤1.5mm長度,L L〉1.5mm
2×S,個1×S,個0.5×S,個0,個3×S,個2×S,個0.5×S,個0,個
夾雜物2mm玻璃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3mm、5mm、6mm長度及個數(shù)允許范圍
長度,L 0.3mm≤L≤0.5mm長度,L, 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 L>1.0mm長度,L 0.3mm〈L≤0.5mm長度,L 0.5mm〈L≤1.0mm長度,L L〉1.0mm
2×S,個0.5×S,個0,個1×S,個0.5×S,個0,個
點狀缺陷密集度長度大于0.5mm的氣泡及夾雜物的間距應大于300mm
線道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劃傷長度和寬度允許范圍及條數(shù)
寬0.1mm,長30mm,2×S,條
光學變形入射角:2mm 45°;3mm 55°;5mm、6mm 60° 表面裂紋按5.3.1檢驗肉眼不應看見
斷面缺陷爆邊、凹凸、缺角等不應超過玻璃板的厚度
注:S為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,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氣泡、夾雜物的個數(shù)及劃傷條數(shù)允許范圍為各系數(shù)與S相乘所得的數(shù)值,應按GB/T 8170修約至整數(shù)
厚度,mm 可見光透射比,%
289
388
487
586
684
882
1081
1278
1576
1972
5檢驗方法
5.1尺寸測定
用較小刻度為1mm的鋼卷尺,測量兩條平行邊的距離
5.2厚度測定
用符合GB/T 1216規(guī)定的精度為0.01mm的外徑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儀器,在距玻璃板邊15mm內的四邊中點測量.同一片玻璃厚薄差為四個測量值中較大值與較小值之差.
5.3外觀質量測定
5.3.1氣泡、夾雜物、線道、劃傷及表面列紋測定在不受外界光線的影響下,如圖1所示,將試樣玻璃垂直放置在距屏幕(安裝有數(shù)支40W、間距為300mm的平行熒光燈,并且是黑色無光澤屏幕)600mm的位置,打開熒光燈,距試樣玻璃600mm處下面進行觀察。氣泡、夾雜物的長度測定用放大10倍、精度為0.1mm的讀數(shù)顯微鏡測定。
5.3.2光學變形測定
如圖2所示,試樣按拉引方向垂直放置,視線透過試樣觀察屏幕條紋,首先讓條紋明顯變形,然后慢慢轉動試樣直到變形消失。記錄此時的入射角度。
5.3.3斷面缺陷測定用鋼直尺測定爆邊、凹凸較大部位與板邊之間的距離。缺角沿原角等分線向內測量。
如圖3所示
5.4對角線差測定用較小刻度為1mm的鋼卷尺,測量玻璃板對應角頂點之間的距離。
5.5可見光透射比測定浮法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按GB/T 2680進行測定。
5.6彎曲度測定將玻璃垂直放置,不施加外力,沿玻璃表面任意放置長1000mm的鋼直尺,用符合JB/T 7979-1995塞尺測量直尺邊與玻璃板之間的較大間隙。
6.檢驗規(guī)則
6.1玻璃出廠必須檢驗第4章要求規(guī)定的所有項目。
6.2產(chǎn)品檢驗按表(7)規(guī)定的玻璃批量和抽樣數(shù)隨機取樣。
表7抽樣表
批量范圍樣本大小合格判定數(shù)不合格判定數(shù)
≤50812
51~901323
91~1502034
151~2803256
281~5005078
501~1000801011
6.3判定規(guī)則
6.3.1一片玻璃檢驗結果,各項指標均達到該等級的要求為合格。
6.3.2一批玻璃檢驗結果,若不合格片數(shù)大于或等于表7不合格判定數(shù),則認為該批產(chǎn)品不合格。
7.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7.1玻璃應用木箱或集裝箱(架)包裝,箱(架)應便于裝卸、運輸。每箱(架)的包裝數(shù)量應與箱(架)的強度相適應。一箱(架)應裝同一厚度、尺寸、級別的玻璃,玻璃之間應采取防護措施。
7.2包裝箱(架)應附有合作證,標明生產(chǎn)廠名或商標、玻璃級別、尺寸、厚度、數(shù)量、生產(chǎn)日期、本標準號和輕搬正放、易碎、防雨怕濕的標志或字樣。
7.3運輸時應防止箱(架)傾倒滑動。在運輸和裝卸時需有防雨措施。
7.4玻璃必須貯存在不結露或有防雨設施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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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30
【中玻網(wǎng)】近日,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標準技術司發(fā)布通知:對《光刻用摻鈦石英玻璃》等138項擬立項國家標準項目公開征求意見,征求意見截止時間...
2024-05-24